本處隸屬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,為本府二級機關,置處長、副處長,下設3課1室、會計機構、人事機構,組織架構圖如下:
處本部 包含處長、副處長、技工。
本處各單位職掌如下:
一、展演活動課 :各項音樂、戲劇、舞蹈演出節目之規劃辦理,城市舞台、親子劇場之節目檔期安排、場地出租與劇場燈光、音響、舞台、視訊專業設施之操作管理,表演團體演出技術之協調溝通與表演場地接待服務,駐館團隊、創作甄選、學校藝術文化教育及演出團隊宣傳之推廣等劇場營運管理事項。
二、藝文推廣課 :主要業務係辦理本處志工業務、展覽業務、藝文講座、文化藝術研習班課程及「文化就在巷子裡-社區藝術巡禮」等各項展演活動。
三、傳統戲曲課 :規劃執行各類傳統藝術及兒童戲劇表演、文化教育之藝文推廣課程、傳習、展覽、講座各項推廣活動、大稻埕戲苑及文山劇場營運管理、附設傳統戲曲劇團規劃、營運、整合本市各項傳統藝術文化資源等事項。
四、秘書室 :文書、檔案、出納、總務、財產之管理與資訊、法制、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。
五、會計機構 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、及統計事項。
六、人事機構 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